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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中華杏林基金會醫學教育獎學金

 

一、申請者資格條件:

(一) 須設籍居住在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
(二) 需在校醫學院醫學系之學生(不含實習生),110學年度各項成績符合下列標準且111年尚未接受其他校外獎學金者,始得申請本獎學金。

1、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。

2、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甲等。

3、體育成績平均75分以上或乙等(免修者請註明)。

(三) 已申請過本醫學教育獎學金者,不得再申請。

 

二、本獎學金金額及名額:

(一) 每名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。

(二) 各醫學院只限一名。

 

三、本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。

 

四、申請應準備資料:

(一) 填寫申請書一份(可自行向基金會索取)。

(二) 檢附110學年度平均成績證明書一份。

(三) 在學證明書、戶口名簿影印本各乙份。

(四) 學系主任具名推薦書乙份。

 

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1年10月20日(四)前將資料送至醫學院(國研大樓4F IR439)(各學院只限1名)

(若超過一位同學申請,將由學院審查後推薦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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